关于在全市镇街建设小微权力监督站推进“十全”监督工作模式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24-04-08     作者:本站    

 

 

关于在全市镇街建设小微权力监督站推进

“十全”监督工作模式的通知

 

各镇(街道)纪(工)委:

为进一步优化小微权力监督模式,提升基层监督能力,不断为乡村振兴注入“廉动力”,经前期试点,现将长安街道小微权力监督站“十全”监督工作模式在全市镇(街道)进行推广,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,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作用,以政治建设为统领,聚焦基层监督短板弱项,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,全面打通纪检监察监督“最后一公里”,不断优化基层权力监督模式,强化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,增强党员干部敬畏意识、廉洁意识,实现基层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,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。

二、组织架构

镇(街道)党(工)委成立清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由镇(街道)党(工)委书记任组长。下设一室一站,一室即办公室,一站即小微权力监督站。

(一)办公室由纪(工)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本辖区清廉单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、综合调度、督查督导、考核考评等工作。

(二)小微权力监督站由纪(工)委书记担任站长,纪(工)委成员和党建办主任担任副站长。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按分工分别联系各镇(街道)小微权力监督站,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统筹督促各项工作落实。小微权力监督站统筹财政、经管、民政、农经等职能站所,村级纪检委员、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,两代表一委员(群众代表)等力量,按照区域划分进行分区管理。

力量整合模式:

力量整合模式1室组地联动+镇(街道)纪检监察片区+辖区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;负责镇(街道)职能站所小微权力监督工作。

力量整合模式2“清廉前哨”+两代表一委员n人(3至5人)+职能站所n人(3至5人);负责片区内村、社区小微权力监督。

下设7个工作小组。

1.综合组:负责统筹调度小微权力工作站日常工作,整合人员力量,建立“日常监督、信息收集、联席会议、线索处置”四项机制,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。同时,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处理等工作。

2.集体三资组:负责对机关站所、村(社区)原始发票与开支进行审核把关,督导落实“五联审”,加强对集体三资处置处理情况的监督,有关重大资金、重大事项向综合组报备。

3.民生资金组:负责对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有关低保、五保人员评选、资金发放情况向综合组报备,并配合做好入户监督检查。

4.村级工程组:负责对村级工程项目审批手续、工程质量、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督检查,有关事项及时向综合组报备,并配合做好实地监督。

5.村居三务组:负责村(社区)党务、村(居)务、财务公示公开等情况的监督,创新公示公开方式,推动三务公开全面、准确、及时、高效。

6.规范建房组:负责对农村宅基地建房、禁建拆违等具体执行等情况的监督,有关审批建房、在建情况向综合组报备,并配合做好实地监督。

7.便民事项组:负责对基层公共服务(一门式)全覆盖方便企业群众“就近办”落实情况的监督,推进便民服务事项“三集中三到位”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窗口形象,创建清廉大厅。

三、“十全”监督和责任分工

(一)监督力量“全整合”,组建清廉队伍一是整合职能站所力量联合财政、经管、民政、农经等职能站所对集体三资、村级工程等重要问题开展联合检查。二是组建村级“清廉前哨”。各村(社区)要整合“村(社区)纪检委员+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”力量建立“清廉前哨”,定期组织监督相关业务培训,通过“列席会议”“开展质询”“参与审核”“提出建议”“民主评议”等方式,对村级工程项目,财产管理,惠农政策落实,组级财务提级管理等内容进行监督。三是整合“两代表一委员力量”组织辖区内“两代表一委员”通过列席例会、联合监督等方式,共同参与职能站所、村(社区)日常监督检查。建立小微权力监督站“日常监督、联席会议、信息收集、线索处理”四项工作机制,推动力量共用、信息共通、成果共享。(责任单位:综合组)

(二)小微权力“全定制”,查纠廉洁风险。一是清单管理。聚焦集体三资、民生资金、村居工程、村居建房等村(社区)易发多发的领域,梳理村级小微权力事项,按照法定程序、工作步骤规范操作环节,推进小微权力“清单化”“流程化”,列明小微权力清单。二是流程管理。对照事务清单,绘制流程运行图,列明村级事务的每一项关键环节、重要节点的办理条件、操作程序等,做到一事一流程,让村(社区)依图办事、按图操作。三是风险警示。对村级事务做好风险摸排和风险预估,推进多维度的公示公开,“清廉前哨”加强日常监督。(责任单位:综合组)

(三)集体三资“全纳管”,打造清廉三资一是监督检查。督促村(社区)对三资处置处理情况自清自查。镇(街道)党(工)委统筹财政所、村账乡代管中心力量开展联合检查,加大重大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力度二是制度约束严格落实“三资”管理制度,对村(社区)每一笔开支实行村(社区)法人、村监委、村账乡代管中心会计和主任,分管领导“五联审”报账制,每一笔资金进出,通过手机信息同步推送五联审负责人。三是提级监督。对集体经济体量大、工程项目多的村(社区)开展提级监督。(责任单位:集体三资组)

(四)民生资金“全保障”,办好惠民实事一是信息收集。对各职能站所的民生资金(双季稻补贴、乡村振兴资金、临时救助、城乡低保五保、大病救助等),由职能站所适时将发放情况报纪(工)委备案。二是信息抽查。督促职能站所加强对拨款程序、资金拨付的内部监管。同时,通过上门走访、入户核查的方式,加强对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。三是公示公开。督促职能站所、村(社区)对每笔民生资金发放情况,及时做好公示公开,接受群众监督。(责任单位:民生资金组)

(五)村级工程“全规范”,建设清廉工程。一是规范事前报备“清廉前哨”在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前向镇(街道)纪(工)委报备。镇(街道)纪(工)委通过派员列席会议等方式,督促村(社区)开好“四议两公开”会议,接受党员审议、群众决议。二是加强过程监管“清廉前哨”对村级工程招投标、施工进度、工程质量、资金拨付和使用、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,定期向村(社区)群众代表大会报告工程项目进展情况。各职能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对项目审核、资金使用、工程进展进行全链条监管。三是做好事后监督。“清廉前哨”要督促村(社区)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对项目决策运行、资金使用、用工用料等情况进行公示公开。纪(工)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,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。(责任单位:村级工程组)

(六)组级财务“全提级”,推行清廉组财。一是全面组财摸底。由村账乡代管中心牵头,对各辖区内村(居)民小组资金情况清查,摸清家底。对组级财务资金大、矛盾纠纷多的组,财务由村(社区)直接提级管理二是规范组财管理。各组配齐会计一名,出纳一名,各项收支由会计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,做到收有凭,付有据。严格实行银行卡和密码分开管理制度,规范资金管理。三是推进组财检查“清廉前哨”每年对组级财务账目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,并在组民大会公示公开(责任单位:集体三资组)

(七)村居三务“全公开”,深化阳光村务。一是明确公开内容。对村(社区)党务(四亮活动、党员党费收缴及使用、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名单等)、村(居)务公开(各种惠农惠民补贴政策等)、财务公开(财务收支情况、集体资产收入、补偿款等)等应当公示公开内容,列出清单。二是压实监督责任督导“清廉前哨”定期与不定期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、全面性、及时性进行核实,及时发现问题。三是创新公开方式。聚焦财务易发多发的问题,推行财务晒账模式。村(社区)报账员每季度向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、党员、组长代表通报财务开支情况。(责任单位:村居三务组)

(八)村居建房“全监管”,促进规范建房。一是完善信息收集。通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定期向纪(工)委报备建房审批情况,纪(工)委派员列席镇街建房规委会会议,“清廉前哨”监测辖区建房信息等方式,加强对建房信息的收集。二是加强监督检查。纪(工)委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“三到场”“五个有”等关键环节进行联合抽查。三是强化线索处置。突出问题导向,对监督检查或卫星执法发现的问题线索,加强研判分析,分类处置。(责任单位:村居建房组)

(九)便民事项“全提质”,创建清廉大厅。一是规范工作流程。制定基层便捷公共服务机制,按照“前台综合受理、后台分类审批、统一窗口出件”的工作模式,实行“一枚印章管审批”“一个中心集中服务”“一个窗口综合受理”。二是强化公示公开。建立健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首问、首责、限时、办结责任追究制度,设置意见征求箱。创新方式对每个窗口职能职责、廉政风险、便民政策、办事结果做到公示公开,主动接受监督。三是加强考核管理。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、限时办结制、一次性告知制和投诉问责制度,规范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管理以及政务服务效能评估,对干部“清廉大厅”责任落实、个人业务办理、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月考核。(责任单位:便民事项组)

(十)作风建设“全覆盖”,弘扬清风正气一是加强学习教育。通报违纪违法案例,特别是群众身边腐败案例,加强警示教育。将打牌赌博、酒驾醉驾等纪律作风突出问题整改要求编印成册,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纪律要求学习。二是加强日常监督。对周边牌馆茶楼、村(社区)办公场所,进行摸底建账,常态化开展“四不两直”监督检查,保持纪律震慑。三是加强干部管理针对年轻干部、劳务派遣(临聘)人员等薄弱环节,着力推进“青廉工程”,组织年轻干部听党课、看视频、谈体会、说认识,帮助扣好廉洁从政“第一粒扣子”,帮助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守住廉洁自律底线。(责任单位:综合组)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各镇(街道)党(工)委要高度重视,迅速成立清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党(工)委书记要一线指挥,加强统筹,合理分工,主动协调,配强骨干。纪(工)委书记要积极对接,主动作为,抓好落实。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制定本单位小微权力监督站工作方案,并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。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加强对镇(街道)指导,通过联席调度、督导检查等方法督促工作落实。

(二)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,什么问题突出就监督什么、整治什么,不搞形式主义。各单位要对照“十全”监督任务,结合辖区实际,梳理排查小微权力事项和运行风险点清单,合理分配各工作小组力量,对问题集中的领域要重点加强力量,严格落实台账销号式监督管理。同时,要运用“室组地”联动工作机制,借助“室组”力量推动联合检查、信息共享和提级监督,确保工作落实。

(三)强化成果运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,深学习、实调研、抓落实,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机制。市纪委监委将把小微权力监督站建设成效纳入清廉临湘考核内容,开展检查指导,及时宣传推介各单位好的做法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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